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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的歌手价值靠什么保障?数码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4-10-21 23:37:57 人气:

  【中国日报企业家】“歌手价值”是最近老被提到的一个词,皆因大伙儿都觉得,在数字时代,歌手价值越来越难实现,音乐作品也越来越不值钱。

  在传统唱片业下,歌手的价值是由红不红来决定的,而“红”的判断标准,主要是唱片销量和歌曲的传唱度,当然,也包括一些炒作,但归根到底还是前两方面。比如“四大天王”,比如各种天后,首先都是当地的唱片销量翘楚。又比如1996年以一首《心太软》红遍的任贤齐。但是,进入互联网时代,“红”的标准变得模糊了。一方面,唱片销量的疲软,让“销量”已经不再能成为价值判断的指标,另一方面,和渠道的碎片化让个人价值和作品价值都被打散了。

  单一渠道的红人(选秀、网络、彩铃等)仍然是层出不穷,音乐人们仍然有实现个人价值的空间。比如五月天在演唱会领域就做得非常成功,而凭借传统唱片业时代积累的名气和作品,老牌艺人们纷纷把重心放到了演唱会上;比如2004年开始的“选秀时代”早就不少选秀红人,其中的代表无疑是李宇春,这些选秀红人依靠电视聚拢了大批粉丝,无论做什么都会有人埋单,于是这些年来一直在享受“粉丝经济”的;彩铃领域也有自己的明星,比如杨臣刚、慕容晓晓等,虽然这些明星并不太受业内重视,但他们的收入却让同行们羡慕嫉妒恨。

  就连小众艺人们也开始有了自己的渠道,音乐节。这些年来,音乐节市场的火爆,带动了摇滚、民谣、电音等小众音乐市场的升温。这些平时不太被大众所关注的市场如今也有了一定的商业价值。最好的例子就是摩登天空和草莓音乐节。

  最近几年一个新的趋势是,互联网已经成为孵化音乐新人的主要平台。经由网络孵化的新人,对新的时代有着比前辈们更强的适应性和生命力,而且他们可以很快地通过网络渗透到其他领域,比如彩铃,并形成一个以音乐播放平台为支点,辐射线上和线下的新音乐生态体系。

  徐良和汪苏泷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例子,他们被公司从网上挖掘出来后就迅速在彩铃上创造了惊人财富。中国移动音乐的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徐汪二人的纯自然下载量收入每年均超过500万,超过了华纳等老牌大唱片公司。另据QQ音乐的数据,徐良和汪苏泷在QQ音乐上的播放量合计占到差不多5%的比重,这对于两位90后新人来说常了不起的成绩。所以美妙音乐才敢跟QQ音乐谈1500万的独家吧?按照数字音乐行业内部数据,每占比1%,版权价值就高达300万。

  因为徐良和汪苏泷是经过互联网检验的,所以他们才能迅速的在网上找到自己的空间,并迅速发展壮大。而且,相比于他们的前辈,这拨年轻人很善于通过网络来聚拢价值。就好像许嵩当年签海蝶的时候,纷纷怀疑这个“陌生名字”的价值,但只要上网搜搜你就能感受到他巨大的网价值之所在。可是,如何把网络价值为实际的商业价值对于这些网络起家的歌手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就像这次若不是因为跟美妙的官司,大家也不会意识到原来徐良和汪苏泷为他们的公司创造了那么大的财富。甚至,如果不是因为美妙与QQ音乐签独家协议,徐良和汪苏泷自己都不知道自己那么值钱吧?

  解决这个难题的关键在于树立一个新的行业标准。正因为没有“标准”,大家才不知道该如何判断这些网络新声们的价值。不能判断,也就没有保障,打官司都不好打。比如当年许嵩签海蝶一事,很多传统的朋友都不知道该如何报道,因为他们不知道改如何去评判许嵩的价值。传统的评判标准无法套用在网络发家的许嵩身上,但是又不能据此判断说他毫无价值。所以,我们才需要一个“行业标准”。

  只是,目前音乐人念念不忘的所谓“行业标准”是唱片行业的标准,未必适用于数字音乐行业。我并不是说录音标准因此可以降低要求,我只是想说,一个行业的所谓“行业标准”,应该是在该行业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先有行业才会有行业标准,行业都不存在,谈何标准?如今正处于一个由唱片业向以数字平台为核心的新音乐产业转型的档口,新音乐产业尚待成型,所以“行业标准”也尚待确立。

  行业标准的问题,会随着互联网音乐工具的完善而逐步获得解决。而且,如果说在传统唱片业下,行业标准由专业人才来实现,未来音乐行业的标准应该由互联网产品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就好像音源只有达到一定参数要求才能上传到虾米上那样,技术在其中应该会扮演重要的角色。以互联网为主体的新音乐行业一旦成型,就会自然形成自己的“行业标准”。在这之后,歌手的价值才会有。而在这个过程中,像徐良和汪苏泷这样“诞生”于网、“成长”于网络的年轻音乐人当然比较有竞争力,而且他们这一代人很可能会是未来行业标准的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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