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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云谷创新产业园写字楼出售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5-11 11:32:43 人气:

  [摘要]准备买二手房了吗?不知道从何下手吗?的确,对于没有经验的购房者来说,这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了二手房买卖的详细流程,看了以后再也不用心里没底了。 二手房买卖详细流程是什么?请看下文相关介绍。 一、买房查询信息 实地看房 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地看房、考察地段、商谈价格确定购房意向,同时要求卖方提供的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书、身份证件、户口簿等及其它证件。 二、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卖方提供了房屋的证件,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三、双方共同到银行办理手续 如果买方需要购房,在买卖双方达成意向后,由银行指定评估公司对双方将要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确认额度,在双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买卖双方需共同到银行办理手续。 银行对申请人信用审批后,会通知双方完成产权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后,要在银行的陪同下办理他项证,他项证下发后,银行将一次性向房主发放。 二手房买卖流程 四、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 签订合同后,买卖双方共同到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相关部门会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申请,上市交易。 五、交纳相关税费 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六、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 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产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七、银行打余款完成交易 对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银行办理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后,银行将一次性发放。 买方领取房屋产权证、付清全部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全部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二手房买卖详细流程,想要购买二手房的朋友再也不用担心无从下手了。

  想要将房子卖出个好价钱,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这不单单是你将价钱定好,买家把房款支付给你,你把钥匙交出去就能够了结的事情,这里面还包含着许多学问。如果你是一名售房者或者即将成为一名售房者,那么你就一定要记住这四个不能犯的错误。 一、在广告上省钱 你知道为什么有些电影明明剧情不怎么样,但是票房依旧很高呢?这当然是托了前期宣传推广的福,简单来说,那就是广告打得好。由此可见,房子若要卖出好价钱,自然不能在广告上省钱,不然,宣传效果达不到,没有人知道你的房子是什么情况,更没有人知道你在卖房,当然也就不会有人来找你买房。 二、吝啬你的热情 当买家上门看房的时候,如果你只是呆呆地站在门口等他自己看完,那么小编觉得你也不要抱有“他会回来找我”的念头了,因为你已经给他留下了不好交流的印象。其实,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买家看房的时候,积极为他介绍房屋的情况,详细且真实地回答买家的疑问,但一定要注意,切不可夸大事实,房屋不存在的特点,这样只会让买家对你产生质疑。 卖房不能犯的四大错误 三、对价格过于乐观 一些人总是觉得自己的房子是好的,所以不愿意在价格上让步,即使对方给出的价格已经足够理想,但因为比自己预想的价格要低,从而出售,其实这样的做法只会让你自己吃亏。俗话说“过了这村没这店”,错过了一个买家,你不见得会遇见更好的买家,所以凡事都要适可而止,价钱差不多就不要再想不开了。 四、忽视合同的作用 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虽然只是寥寥几张纸组成的,但是你一定不能忽视它的作用,它里面的每一个条款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它也是能够使你远离麻烦有效的屏障。合同中一定要明确房屋买卖的具体细节,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交易双方的基本信息,房款的支付,违约责任的承担等,只有将这些内容一一写清楚,才能避免日后出现纠纷。 综上所述,你若想要将房子卖出个好价钱,一定要避开“在广告上省钱”、“吝啬你的热情”、“对价格过于乐观”和“忽视合同的作用”这四点错误,现在你们都了解了吗?

  2018年已经过去了四分之一,每年的第一次季度总结,总是十分令人期待。这不仅是今年的第一次成绩单,也为整个年度的市场发展奠定了基调。4月18日,在嘉盛SOHO易得商务中心举办了2018年第一季度商办数据分享会。现场聚集了数十家行业内知名,数据研究中心主任匡健锋在现场详细解读了一线城市本季度的商办市场变化。 发布2018年一季度商办数据 一线城市写字楼迎来去化高峰2018年,北、上、广、深写字楼市场的整体供应情况与2017年的高位持平,新增供应压力依然不减,但另一方面,市场需求将保持稳健态势。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韧性较强,宏观经济延续好中趋稳走势,一季度P同比增长6.7%。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增强。市场投资热情不减,2018年大物业投资将继续保持活跃,写字楼仍然最受投资者青睐的物业类型。 节后迎来去化高峰传统商圈成绩优异 2018年,北、上、广、深写字楼市场的整体供应情况与2017年的高位持平,新增供应压力依然不减,但另一方面,市场需求将保持稳健态势。年后是租户迁移、企业选址的高峰期,因此一季度一线四城均迎来去化高峰,为整个2018年开了一个好头。尽管写字楼市场供应放量,但在旺盛的办公场所升级需求下,大部分入市的新项目预租情况乐观,预计今年写字楼的租赁将更为活跃。 节后去化量上升明显,中关村依然为去化率较高的区域,望京上地去化率突出,IT成为其主要贡献力;上海除传统核心商圈外,企业需求比较明确,其中虹桥区域表现抢眼,去化率提升明显;深圳市场整体看好,传统商圈供应量有限,各区域去化率都有快速回升。租金波动:深圳上涨4% 深圳写字楼市场,从目前情况来看,租金较上一季度趋势略有下降,降约0.8%。其中,金融街租金依然处于高位,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租金出现小幅度上调。上海虽然大量供应对市场的空置造成一定压力,但共享办公的超预期吸纳对市场的供需平衡带来一些改善,与上一季度相比租金波动不大。 一季度写字楼市场整体发展平稳,除琶洲外,其他区域租金变化不大,本季度整体租金暂无明显变化。深圳写字楼市场一季度需求保持旺盛,租赁成交活跃,南山与宝安由于优质项目的入市,加之需求比较活跃,因此租赁价格有所提升。优质项目的租金对整个市场租赁均价起到了拉动作用,深圳本季度租金整体上涨4%。 科技、金融、服务业仍然是市场需求的主要动力,其中科技行业的贡献最为凸显。根据工作报告,未来经济发展驱动力将来自多个层面: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及高新技术,这已经为未来办公需求提供新动力。当前主要TMT企业仍高度集中于北、上、深、杭,但近年来有迹象像是二线城市的科技企业正在迅速崛起。 此外,对于扩大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对外,将是2018年最值得关注的部分,这将为市场,尤其是一线城市的写字楼市场,带来新增的需求来源。联合办公: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从填空题变成选择题 联合办公是大势所趋,越来越多的企业租户开始接受这一新的办念。起初,联合办公因其资本开支、租期灵活、空间划分适宜而受到初创团队的关注,而现在越来越多的中小型企业也开始偏向这一办公类型,联合办公与传统写字楼的用户开始进一步重叠。 市场需求的增长与资本的青睐,将进一步推动联合办公的发展,一季度的几次大型品牌合并,标志着联合办公发展进入另一个阶段。

  南山云谷创新产业园写字楼出售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房产交易双方如何自身的利益?小编来为您解答。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诸多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无效合同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四、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租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房屋时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五、单位违反购房,合同无效 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单位违反,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六、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同意后才能生效。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和行政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规转让的其他情形。 以上购房合同属于无效合同,我们要以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