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展健康”) 股东锦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桐”)计划在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4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67,244,454 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22,414,818 股;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即不超过44,829,636 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 年9月22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018年1月19日,公司收到锦桐《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锦桐较上述预披露公告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现将锦桐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17年10月20日至2018年1月19日期间,锦桐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交易减持持有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获得的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方式取得的德展健康股份48,024,144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1、锦桐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
3、锦桐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减持,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将继续关注锦桐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关法律法规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