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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单位招人啦!有编制、5年60万、安家费30万!1000多个岗位赶紧挑!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8-5-4 15:30:34 人气: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其中市第一医院为差额补助事业单位;市医学科学研究院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现公告如下:

  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4.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并且专业名称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

  5.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2000年4月26日以前出生),40(含)周岁以下(1977年4 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的人员可放宽至45(含)周岁以下(1972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可在公布网站下载《2018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两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派遣证、二代身份证和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各两份。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毕业证书,应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现场签定《诚信承诺书》。

  一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计划表》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类似字:“班”)等的类似情况,可以报名;二是报考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计划表》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计划表》表述为 “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5.咨询电线.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公布网站查看信息,耽误者后果自负。

  7.应聘人员于2018年5月9日登录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考试环节。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全面、客观、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结果将于考核期结束后7日内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布。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事先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18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编制内接收毕业生需求计划(博士研究生和校区硕士研究生岗位)后期另行发布;高层次人才引进不受本招聘计划,欢迎高层次人才随时与我单位联系洽谈。

  (二)应聘人员须为201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统分硕士研究生、七年制、本科毕业生。定向、委托培养毕业生不予接收;

  (三)应聘人员须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英语425分及以上,日语、俄语60分及以上)或同等外语水平;

  (七) 来我校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其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

  (八) 来我校应聘的本科生:其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招聘公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均在此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毕业院校培养院系及三位专家对硕士及七年制应聘人员在校综合表现进行评价并出具推荐意见,本科毕业生由毕业院校出具推荐意见。评价优良的应聘人员方可推荐至我校参加岗位竞聘。

  应聘人员须通过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名系统进行网名并填写报名资料,每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待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打印报名表并按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哈医大本科生申请留校,须在我校学生处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由学生处另行通知。待面试结束并选定岗位后,登录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名系统进行人员信息采集。

  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者,可申请仲裁,仲裁部门由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负责。仲裁通过者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者,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学校可根据岗位的需求紧缺程度决定该岗位是否继续招聘。

  网报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登陆公开招聘网名系统,点击“网上预约”对现场资格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持预约单(截屏打印或拍照均可)在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外省市应聘人员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进行函报,函报程序如下:将应聘材料复印件以EMS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市南岗区保健157号医科大学主楼114办公室,邮寄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3日(以邮戳为准);同时,函报的应聘人员须于4月13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至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才能看到。 对函报事宜(姓名、EMS单号、函报原因等)进行说明。应聘材料原件待现场考试前交学校人事处进行审核。

  哈医大留校七年制毕业生及外校七年制毕业生在面试当日进行资格审核,不参加现场资格确认。哈医大七年制毕业生请携带报名登记表、推荐信及学生证原件参加面试;外校七年制毕业生须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

  (2)硕士、七年制毕业生须提供三位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信”各1封(见附件2),推荐信上需明确注明是否推荐其来校工作的意见。推荐专家应为:1)研究生培养导师(必备)、2)培养教研室(临床科室)主任或副主任、3)培养教研室研究生导师、4)培养教研室正高职专家。(后三者任选两者即可)

  (4)国家外语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1份装订入册,另1份复印件右上角标明拟申报的应聘科室代码,现场确认时单独。

  (6)高中毕业后(不含高中)各阶段学历教育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应聘人员在国外院校取得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回国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应聘从事医师岗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因近期通过考试且证书尚未发放的情况,请提供准考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打印成绩单)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或Letter纸张打印或复印。1-2项原件及3-11项复印件按1-11顺序排序左上角装订,并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3-11项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1.硕士研究生来校应聘科研、教学、医疗等主系列岗位,学校统一学能力、科研能力(专业技术)、外语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面试,应聘其他非主系列岗位的面试形式参照执行。

  教学能力试讲要求:应聘人员自选一专业内容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3-5分钟,要求有板书,不允许做电子课件。

  科研能力(专业技术)测评要求:应聘人员针对自已的研究生专业研究方向(或毕业课题研究方向)进行3分钟汇报,然后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综合素质测评要求:应聘人员从综合素质测评试题库中抽2道题,任选一题进行作答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测评时间为3-5分钟。

  外语水平测试要求:应聘人员与评委面对面交流,三或两名考生为一组进行测试并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测试时间为15或10分钟。

  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每组面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面试成绩=教学能力试讲40%+科研能力测评30%+外语水平测试20%+综合素质测评10%;

  2.七年制、本科毕业生来校应聘科研、教学、医疗等主系列岗位,学校统一学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应聘其他非主系列岗位的考试形式参照执行;外校七年制及外校本科生与此同时考核。

  七年制、本科毕业生的面试成绩以教学试讲成绩为主,综合素质测评实行一票否决制。哈医大留校七年制、本科毕业生的考试成绩将根据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及本次面试成绩综合确定,无补考记录的七年制毕业生优先选择岗位。

  3.申报管理、员等岗位的应聘人员除参加面试外,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根据考试成绩,按照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及需求人数,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公告范围内未参加考试等环节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不予接收。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面向校内的公开招聘(留校)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试成绩、现场选岗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在招聘过程中,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表现、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我校对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见习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4.公示合格有岗的拟聘人员,攻读研究生与来我校工作二者只能选其一,不允许来我校工作同时攻读研究生;如果拟聘人员同时考取研究生,须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部门出具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证明,方可来校工作。

  (二)基础学科研究生(含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等校本部培养的研究生)不允许应聘我校附属医院医师岗位。

  (三)学校按编制外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制形式接收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书。聘期内按考取统招统分研究生可解聘,聘期期满未考取研究生,经考核工作成绩优秀者可续聘。

  (四)拟聘人员确定后,如硕士研究生需求岗位出现空缺,学校可根据需求岗位的紧缺程度,在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且考试成绩合格的无岗人员中按考试成绩及岗位条件由高至低进行补充录取。

  根据人才成长规律,着眼于员工长远发展,以上所有岗位录用人员均须在我行基层营业网点工作两年以上。

  3.专业门类要求:以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文学等门类相关专业为主,重点是经济、财政、金融、会计、贸易、保险、税务、统计、数学、统计学、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等相关专业。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0年修订)的相关;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境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在2018年1月至7月之间毕业,报到时取得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境外院校归国留学生应当在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之间毕业,并在报到时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名截止到2018年4月8日24时。(二)初选。我行将对应聘者进行初选,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初选通过人员将参加我行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拟于2018年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应聘者需对其提供的应聘资料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考试、面试、体检、录用等招聘环节的通知和相关信息均通过本网站、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发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2.具有法律情怀,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优秀的沟通、学习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承担较强的工作压力,年龄35周岁以下,行政部副部长、审理部副部长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审理部副部长岗位要求具有法律行业5年以上工作和管理经验,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7.文字综合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机关或事业单位3年以上文字综合工作经历,中文和法律专业优先。

  8.国际部岗位要求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备英语、俄语、日语、韩语等外语翻译及口语交流能力。

  登陆关于我们-人才招聘-下载《仲裁委员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完毕发送电子邮件至,

  笔试、面试时间拟定为2018年4月29日(以正式通知为准),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及注意事项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将通过电话方式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条件:高等院校全日制医学本科、专科毕业生,原则上应是高中起点;招聘专业包括临床医学、妇产科学、口腔医学、中医学(包括医结合)、药学(包括中、西药)、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医学等专业。其中医学目录中的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和医学检验技术、全科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医结合专业可以放宽到初中起点全日制专科毕业生。

  应聘人员需要登录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并填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1.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的,可以咨询。

  3.应聘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网上打印的应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所在单位或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提供的证明(加盖公章),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3张蓝底或红底2寸免冠证件照。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

  4.应聘人员需要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并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招聘单位现场确认后,作为拟聘用重要凭证请认真保存。应聘人员要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018年5月20日报名结束后,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超过2人以上,需要当地卫生计生和人社部门采取笔试、面试等办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的人选。若报考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或专业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由聘用单位所属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办法确定体检内容,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表现、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综合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人社局复核汇总,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社厅备案,并在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的,各县(区、市)卫生计生局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二)按国家执行基层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和特聘岗位津贴,聘用人员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4万元,专科毕业生年收入不低于3万元。聘用人员依法享受当地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聘用期满且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可以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之间流动。各地人才服务机构应当为聘用人员免费提供人事代理等服务。

  (四)聘用人员3年年度考核合格者,3年内可享受我省“项目生”的部分优惠政策,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录取。按程序经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所属县(市、区)乡镇卫生院有空编的前提下,纳入编制管理。

  1.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专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863’或‘973’项目首席科学家等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人才。

  2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等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人才。

  3.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龙江学者”特聘教授等省级人才,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等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人才。

  1.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博士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硕士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二表B、三表)、学院、专升本生、特长生),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为学术型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优先。

  2.应聘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二表B、三表)、学院、专升本生、特长生),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为中员。

  (六)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应聘的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6月30日后出生);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应聘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应聘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归国证明。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通过网名,登录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牢记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可在2018年4月2日9:00至2018年5月2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当前报名岗位,但可以在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名须知》,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2)本科、硕士、博士(已毕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

  (4)报考教学科研硕士岗位、员岗位人员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7)现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其参加应聘我校所招聘岗位,并且应聘成功同意协助办理调转手续的证明材料(或与原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对于不能按时提供确认要求材料、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大学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硕士及以上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博士人员加试一题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其中:安家费不低于30万元(一次性发放、免税);生活补贴15万元;学位津贴1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5万元(文科3万元)。2.博士

  其中:安家费15万元(一次性发放、免税);生活补贴15万元;学位津贴10万元;科研启动基金5万元(文科3万元)。3.业绩特别突出人员,校研究后,可直接聘为校内副教授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或教授四级专业技术岗位,聘期3年;

  2.2018年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前,需提供博士、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到证原件;留学归国博士、硕士研究生办理报到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归国证明,否则学校不予录用。

  ,每人每月享受1500元津贴。3、引进“985”工程院校一批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

  引进单位为农业局、水务局、住建局、局、工信局、、审计局、发改局、局、电子商务网络服务中心等所属事业单位;所需专业为农学、植物、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植物科学与技术、园艺、水文与水资源、农田水利工程、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建筑电气与智能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城市管理、工程造价、会计学、财务会计、会计统计、经济学、能源经济、商务经济学、经济管理与计算机、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审计、审计学、、法律、诉讼法、法律事务、刑事司法、中文、汉语言文学、文学、语言学、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

  引进单位为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等岗位;所需专业为农学、植物、农业资源与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等。

  引进单位为县医院、县中医院;所需专业为临床医学、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麻醉学等。引进范围

  2.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二表A及以上学历;具有助理级、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具备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的,学历为全日制统招大学专科及以上(详见附表);

  3.本科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和办公室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招聘会现场报名为主。招聘会报名以各高校春秋两季校园招聘会及专场招聘会时间为准,具体见各高校就业网站发布的公告。

  6.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批次录取证明或三联单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由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审查。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及材料,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引进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能力测评。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产生竞争条件下进行能力测评。能力测评根据岗位需求,灵活采取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如报名人数较多将采取笔试等方式进行筛选。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

  (五)拟引进人选确定。按照引进岗位能力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选录。如同一引进岗位能力测评成绩出现并列时,专业能力成绩高的优先引进。

  (七)考核。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核。主要考察拟引进人选的思想表现、品质、现实表现,是否有违纪违法等情况,并对其档案进行审查。

  (八)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省国家公务员体检有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选自理。

  (十)其他事宜。考核、体检、公示等环节出现影响聘用问题,岗位拟引进人选减少时,均不进行递补。

  (二)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进编手续(纳入县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三)县直卫生部门岗位引进人才到岗后,从具备执业资格报考条件之日起三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和资质的,服从卫生系统调剂岗位。

  (四)引进人才在肇源县服务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在聘用岗位工作的按自动离职处理。